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沈阳市高压外环二期(沈抚段)燃气工程勘察项目已由辽示范区项目核 [202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沈阳市高压外环二期(沈抚段)燃气工程勘察项目
2.2 建设地点:沈抚示范区四环路(中华寺路-香堤路)段两侧
2.3 计划服务期限:2023年9月30日-2024年9月29日,共计365日历日。
2.4 工程规模:
(1)输气管道:本项目工程内容起点为高压外环一期九标段阀室,主要沿沈抚示范区四环路(中华寺路-香堤路)段两侧敷设,终点在香堤路,与棋盘山热源扩建燃气配套高压外线工程相连接。管道全长9.895千米,设计压力4.0兆帕,为高压A燃气管线,管径为 1016 毫米。
(2)截断阀室:本项目设截断阀室1座,永久性征地面积约812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9.895千米高压燃气管线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全线地勘,土壤腐蚀性,地下杂散电流情况,地下水源的深度,水质分析报告。全线物探,包含地下构筑物及管线(规格、材质、种类、深度)等。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8 合同估算价:102万元。
2.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08:30时至2023年9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6.3 递交地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网上递交。
7.开标时间及地点: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0:00时;
(2)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3)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4)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 名:谢宇 姓 名:谢宇
单 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单 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职 务:项目负责人 职 务:项目负责人
职 称:工程师 职 称:工程师
9.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工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8号
电话:024-2352030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7楼
联系人:孙盟、李佳
电 话:024—83738984、83733420
传真:024-83738988
邮箱:sydtgczx@163.com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