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医药学校修建塑胶操场基础设施项目

地区:辽宁 沈阳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19-07-24
项目业主
沈阳市中医药学校
招标代理
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沈阳市·新民市]沈阳市中医药学校修建塑胶操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一、招标条件
    沈阳市中医药学校修建塑胶操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备案。以新发改审字【2018】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中医药学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中医药学校修建塑胶操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中医药学校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合同估算价:12.77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210101TP002001617001001沈阳市中医药学校修建塑胶操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沈阳市中医药学校修建塑胶操场基础设施项目监理50
    5.工期要求:2019年08月20日 开工至 2019年10月09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2015新标准)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地址: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与清真寺路交汇处东北)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2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15日 0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7月24日 17时45分至2019年07月31日 17时45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公章
地址:新民市新柳街铁西北路15号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栋(本溪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314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任朝成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4-87530833电话:024-42133331
传真:传真:024-4213333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BXHL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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