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东 深圳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18-09-21

201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201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201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0868-1846ZD578F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方法

/

定标方法

磋商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含税一年)

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内容简介:201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服务期:1

3.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必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的单位,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及2017年年度考核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受邀请的供应商;

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不允许

联合体

不允许(不允许分包)

磋商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2018年  9     21  日至2018年  9    29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发售

方式及售价

1.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价格:¥  500.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4.售联系人:杨小姐

5.售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

6.电子邮箱:339288519@qq.com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发售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磋商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  10    11   09    00 分至 09 30 00 (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磋商文件开启时间

2018年  10    11   09    30 00(北京时间)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开标室

采购人及

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总医院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755-82699125

    址:深圳市罗湖区金湖路8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

项目联系人电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 0755-82786018/82786038-802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2018年  10    9  日17:30前将金额:6,000.00(大写:人民币陆仟圆)的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否则将导致供应商本次投标无效。

公示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90天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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