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路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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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南通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2-11-30
项目业主
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路灯养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养护内容包括:154套路灯控制柜(含控制柜内智能照明监控设备及线路排查,且不另计算养护费用)6838杆市政路灯(含灯臂、灯杆)、4421(灯头灯具)总养护费不超过43.41万元。单项10万元以下项目包括:路灯电缆更换、老旧路灯改造类小型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4服务期要求:服务期三年,合同期一年。合同到期或合同金额满后,承包人经发包人考核为优秀的,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现有市政路灯数量、考核细则见附件。。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路灯养护工程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130 日至2022121210 : 00 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21210 : 00 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

    编:226500                       编:2265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张晓艳

   话:13862730951                  话:13773843255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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