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ANMG20210615081(GK079)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南莫镇零星工程设计 |
标段编号 | HANMG20210615081(GK079)-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市南莫镇零星工程设计 |
项目类型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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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南莫镇零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南莫镇零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南莫镇; `
(2)招标范围:海安市南莫镇零星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土建、绿化景观、水利、道路、桥梁、路灯(管线、基础)、雨污分流管道、交安设施、土建附属设施以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燃气管道、供电入地管网位置设计及地下管网综合管线图、强弱电等工程的设计。主要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等,设计前需经甲方认可。后续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3)工期要求:一年。每个单项工程接到通知一周内提交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本工程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是指提供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等相关市政专业的毕业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60周岁及以下。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9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1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现金),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06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安市南莫镇为民服务中心三楼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莫镇兴南花苑南侧)。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同时递交(电子格式)投标函:投标人须在2021年06月24日17时00分前,将本项目“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hanmztb@163. 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hanmztb@163. com;主题为:******公司+*****项目+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可将此邮件自行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投标人发送了电子投标函又无故缺席招标会(未到达开标现场或到达开标现场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南莫镇所有项目投标。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500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南莫镇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徐蕴慧 联 系 人:常继文
电 话:15240580328 电 话:0513-81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