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溪县鹤城镇四号地块农民安置小区滑坡隐患治理工程项目
(第二次)(项目编号:JXXA-ZX-2023-006-2C)
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溪县鹤城镇四号地块农民安置小区滑坡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第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 月 18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A-ZX-2023-006-2C
项目名称: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溪县鹤城镇四号地块农民安置小区滑坡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
预算金额:2256000 元
采购需求: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具体要求 |
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溪县鹤城镇四号地块农民安置小区滑坡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第二次) | 1项 | 2256000 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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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次日计起,60天内完成建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响应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如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②提供法定代表人(非企业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或开标前三年内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函原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证明(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电子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电子公章。)”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企业征信窗口 电话:0794-5792228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二维码清晰的电子证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明文件,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特别提醒:磋商截止时间前必须将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扫描,编制到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 月08 日00:00 至2023年07 月17 日下午00:00,(北京时间)。
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告时间从即日起,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下载标书即视为报名)。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 月18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签到,提交后概不退还,逾期收到(以签到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 月18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磋商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22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3]1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如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政府采购合作融资贷款的,请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政采贷专区”了解融资贷款政策,也可向资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79450650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溪县泰丰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溪县飞鹤大道新办公楼二幢三楼(靠近资溪县公安消防大队旁)
联系方式:139 7048 7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资溪县繁华南街47号
联系方式:151 0704 7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9 7048 7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