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敖汉旗国道111线预防性养护工程(K577+040-K586+400、K619+000-K627+000)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504000001000329001001 1. 招标条件 赤峰市敖汉旗国道111线预防性养护工程(K577+040-K586+400、K619+000-K627+000)(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以内公发【2018】73号文件、内公发【2018】94号文件,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交发【2018】347号文件、赤交发【2018】395号文件批准。敖汉旗交通运输以敖交发【2018】17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敖汉旗公路管理工区。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敖汉旗公路管理工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国道111线K619+000-K627+000段,路基宽度12.0米,沥青路面宽11.5米,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石灰综合稳定砂砾基层+45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 本次预防性养护工程维持原路线设计标准不变,桥梁、桥涵完全利用,全线护肩板及路缘石维持现状。 路面施工方案为:(1)先对原路如局部(如坑槽、沉陷等)破损进行基层挖补,结合原路破损程度选择全断面、块状挖除原有旧路面面层与基层,并铺筑贫混凝土基层。(2)再将原有旧路沥青混凝土面层平均铣刨1cm,做1cm橡胶沥青碎石应力吸收层,在铺筑1cmMS-3型微表处罩面。(3)预防性养护路面结构:面层:1.0cmMS-3型改性乳化沥青微表处罩面;应力吸收层:1cm橡胶沥青碎石应力吸收层。 国道111线K577+040-K581+200段,路基宽度9.6米,沥青路面宽9米,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石灰水泥综合稳定砂砾基层+4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K581+200-K586+400段,路基宽度12米,沥青路面宽9米,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石灰水泥综合稳定砂砾基层+4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 本次预防性养护工程维持原路线设计标准不变。 路面施工方案为:(1).对G111线K577+040-K577+300段完全利用。(2).K577+300-K581+200段对原路中间6米宽基面层采用20厘米厚就地冷再生基层+4厘米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两侧1.5米宽原水泥混凝土基面层保留。(3).K581+200-K586+400段采用1厘米厚橡胶沥青碎石封层+3.5厘米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2.2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9月01日,交工日期:2018年09月30日。(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完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3 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要求:本项目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优良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事故。 2.4 合同段划分:赤峰市敖汉旗国道111线预防性养护工程(K577+040-K586+400、K619+000-K627+000)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交易中心 系统生成编号 | 施工标段 | 建设项目名称 | 路线里程(公里) | 工程内容 | G1504000001000329001001 | AHYFYH111-1 | 赤峰市敖汉旗国道111线预防性养护工程(K577+040-K586+400、K619+000-K627+000) | 17.36km | 路面、交通工程等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③最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2项二级及以上且每项不少于20公里及以上的沥青类路面公路工程业绩并通过交工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是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者总工在其它已经中标的标段中任项目经理或者总工,无建设单位允许调换证明的,取消投标人在本标段的中标资格。 3.3本次开标项目:1、赤峰市敖汉旗国道111线预防性养护工程。2、赤峰市敖汉旗国道305线预防性养护工程。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以上工程项目的投标,若发现项目管理人员中有一人出现重复,则其所有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付款方式:资金到位交工验收后一年内支付90%,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6)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8月03日8时30分至2018年08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发布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本招标项目仅为网上报名,无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纸版投标文件。 4.6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4008503300;电话:400 850 3300。 5. 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合格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版文件形式。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八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www.nmjt.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敖汉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电 话:0476-4329137 邮 编:0243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敖汉旗公路管理工区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47666225 招标代理: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天御园财富广场B座701室 邮 编:024000 电 话:15848893702 联系人:孟先生 2018年08月02日 111-施工-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