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东 广州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2-07
项目业主
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
招标代理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荔湾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31470122SFCZ

项目名称:荔湾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社会服务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1(项)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08日 2023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下午 12:00:00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供应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前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前往开标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

联系方式:020-81652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花园自编C栋3601、3602、3603、3604、3611

联系方式:020-87300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话:020-8730082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7日


相关附件:

荔湾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二次)磋商文件(2023020701).zip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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