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根据 相关文件 批准,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对1015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 1015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二、招标人: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经理 联系电话:020-8357113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 020-83571137
招标代理机构: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8364011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28866210
三、项目概况:1015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1015工程项目厨房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供货、包装、运输(由生产加工地运输到工地现场业主指定地点)、装卸、仓储、保管(含验收完成前的保管)、落地交货、保险、税金,及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等。
3、主要技术参数、功能需求:请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846673.56 元。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路55号。
供货时间:按招标人建设项目进度要求分批次交付、安装并验收完毕,且在合同签订后50日内通过竣工验收
六、资金来源: 省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8年4月19日至2018 年5月14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 年5月14日9时00分至2018 年5月14日10时00分。
2.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手续。
3.开标时间:2018 年5月14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厨房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4、拟投标货物(具体货物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制造商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十一、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020-8357113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99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8年4 月1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或工程建设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及法人代表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检测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企业公章)
附件二
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1 | 电热蒸饭柜 | 蒸柜类 |
2 | 燃气双尾罉双头小炒炉 | 中餐炒菜灶 |
3 | 燃气单头平头炉 | 中餐炒菜灶 |
4 | 燃气三门海鲜蒸柜 | 蒸柜类 |
5 | 燃气单头蒸罉炉 | 蒸柜类 |
6 | 燃气六头煲仔炉 | 中餐炒菜灶 |
7 | 燃气双头平头炉 | 中餐炒菜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