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绿色果蔬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标段-现代棚膜产业功能区)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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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 通化市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2-14
项目业主
梅河口市田源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吉林省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HXMGL202301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绿色果蔬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河口市绿色果蔬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梅发改发(2023)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田源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绿色果蔬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标段-现代棚膜产业功能区)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批复文件:梅发改发(2023)24号文件;

2.3建设地点:梅河口市,现代棚膜产业功能区7个地块,分别是杏岭片区位于杏岭镇杏岭村和隆盛村,吉乐片区位于吉乐乡吉兴村,黑山头片区位于黑山头镇团结村,山城五里堡片区位于山城镇五里堡村,山城保兴一片区、二片区位于山城镇保兴村,兴安湖片区位于山城镇保兴村兴安湖;

2.4项目规模现代棚膜产业功能区占地面积799908.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2979.02平方米包括温室297栋其中玻璃温室1座,面积2015平方米薄膜日光温室296栋,面积336624.02平方米);以及农机车间、仓储库、化验室、冷藏库、门卫室等辅助用房13栋,面积4340平方米包含7个地块,分别是

杏岭片区建设玻璃温室1座,建筑面积2015平方米,薄膜日光温室90栋,建筑面积99605平方米,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650平方米,门卫室1栋,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吉乐片区建设薄膜日光温室19栋,总建筑面积21243.75平方米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520平方米。

山城五里堡片区建设薄膜日光温室62栋,建筑面积68200平方米,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650平方米,门卫室1栋,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山城保兴一片区建设薄膜日光温室34栋,建筑面积54040.80平方米,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520平方米,门卫室1栋,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山城保兴二片区建设薄膜日光温室30栋,建筑面积36271.72平方米,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520平方米,门卫室1栋,建筑面积30平方米。

黑山头片区建设薄膜日光温室54栋,建筑面积50638.75平方米,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650平方米,门卫室1栋,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兴安湖片区建设薄膜日光温室7栋,建筑面积6624平方米,附属用房1栋1层,轻钢结构彩钢房,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面积520平方米,门卫室1栋,建筑面积3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全部设备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6项目总投资:本标段总投资为35574.22万元。

2.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项目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8计划工期设计服务周期、施工计划工期:

1)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工期)1024天(日历天)

2)设计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提供全部设计成果并完成施工过程设计等设计工作;

3)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04月11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计994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方可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依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034号文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外埠企业须在注册所在地的省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最高等级

3.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2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15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14日至20230219(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相应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纸质版回执提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所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发送至邮箱(178292483@qq.com),并同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电子邮件请以项目简称为标题,并注明联系电话,邮件正文须完整清晰表述相关信息,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通过后方可获取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0709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0750302011015200011468

投标保证金数额: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1)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柜台办理)

2)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银办理)

提交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银行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000714;网银办理时须在摘要处填写:000714。如未按要求填写,属无效汇款,投标响应无效,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保函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递交保函原件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无效。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梅河口市田源农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梅河口市解放街道建国广场88-1号

人:邓永胜

   话:0435-50961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临河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垠禄新界701室

人:施欣桐

   话:13341595397

监督部门: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科

8、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邮编:1300051

梅河口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5-4370138、4370529

邮箱:mhkjsjfzk@163.com

地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邮编: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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