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采购-网上竞价公告

地区:湖南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19-09-10
项目业主
汉寿县图书馆

图书采购-网上竞价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9月10日图书采购-网上竞价公告发布人:汉寿县图书馆发布日期:2019-09-10

    •    汉寿县图书馆采用网上竞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
    •  
  • 一、竞价详情
    • 竞价编号:201909093974
    • 计划备案号:汉财采计[2019]000623
    • 采购预算金额:40216.8元
    • 竞价需求一览表:
    • 合同包品目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位单项合计(元)
      1书籍、课本商品名:图书采购;技术参数:图书:见附件;
      详细
      128940216.8

    • 采购项目信息:
    • 公告日期2019-09-1008:08监督单位汉寿县财政局
      项目名称图书采购
      采购人汉寿县图书馆竞价开始时间2019-09-1108:00:00
      降价系数(%)2
      联系人熊春莲竞价结束时间2019-09-1110:00:00
      联系电话15873698122
      送货地点汉寿县图书馆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
      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签订时间成交后1个工作日
      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1个小时内响应,到达故障现场
      付款方式转账
    •  
    • 二、网上竞价须知
      • (一)网上竞价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对采购的商品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确定竞价商品、最高限价,参与网上竞价的资格要求等,由已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自行报名参与网上竞价,网上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公布采购结果过程的总称。成交供应商在提供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提供软件的产品或服务时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如不按照要求实行造成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 (二)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是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签订了网上竞价承诺书,并通过项目所属地财政部门备案的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网上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网上竞价采购活动接受项目所属地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 (四)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前对市场进行调查,真实填写采购要求。采购人不得无故撤销已发布的网上竞价项目。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应及时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查看本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人应当及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 (五)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竞价供应商应当本着诚信原则积极参与网上竞价采购活动,不应为牟取成交恶意报价,成交后不得随意退出。
        2. 为确保及时供货,供应商须在保证货源的前提下参与竞价,对于不具备存货条件的产品,须依照采购人的要求交货。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严格按照最后报价及服务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3.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不含验收)的全部有关费用。
        4. 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必须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并有能力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按时间、按质、按量提供采购人所需的货物或服务。
        5.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首次安装后即维修的、验收不合格,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若无法满足服务要求的,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供应商必须提供采购人所在地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并保证一小时内到达现场。
        7. 供应商在参与竞价前,如发现采购人的需求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全面、违规等情况时,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了解具体要求,或向所属地财政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参与项目竞价后,视同完全接受采购人的一切要求,有争议的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 (六)采购人不得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更改竞价货物或服务的规格型号及数量,采购人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供应商可向所属地财政部门、采购人主管部门据实反映。
      • (七)供应商出现下列下列行为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所属地财政局有权取消其网上竞价成交供应商,所属地财政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同一法定代表人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所有供应商账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参与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且暂停期内不得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新账号:
      •    暂停一年的情形:
        1. 1.网上竞价成交结果公示后,不按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2.将竞价项目合同内容转让给第三方履行并从中获取利益的;
        3. 3.未按竞价公告、文件规定时间供货或不按合同履约的;
        4. 4.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竞价公告、文件要求的;
      • 暂停两年的情形:
        1. 1.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2. 2.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3. 3.主机、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
        4. 4.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 暂停三年的情形:
        1. 1.有串通报价、贿赂、欺诈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2. (1)报价供应商之间mac地址相同;
        3. (2)报价供应商之间ip地址相同,但mac地址不同,经财政部门向电信运营商查证,ip地址确系分配给某一固定所有者的;
        4. 2.资格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
        5. 3.拒绝财政部门约谈、调查的;
        6. 4.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 (八)供应商报价时所报产品品牌必须在采购人提出的品牌范围内。
      • (九)采购人应在公告中全面、完整、合理的提出采购需求,如付款方式、验收方式、是否要保留履约保证金及比率、是否要包安装、是否包含配件等。上传有附件的,应确保附件内各项内容与公告一致,有不一致的以公告内容为准。
      • (十)技术及业务咨询:无论是采购人,还是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的任何疑问,可致电咨询:0736-7235798,0736-260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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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网上竞价程序
        • (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在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网上竞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竞价货物或服务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位、数量、服务需求、竞价起止时间以及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资格的特定要求等。网上竞价时间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竞价时长为120分钟,由系统自动生成。采购人采购电脑、笔记本、服务器等计算机设备时,须将所需使用的正版软件及购置费用一并统筹安排进行,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的专业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要求。
        • (二)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对网上竞价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网上竞价可多次报价,报价时请慎重操作。在竞价开始后,供应商不得对已报的价格进行撤销、更改等操作。凡参与报价的竞价供应商视同无条件满足采购项目的需求。供应商对具体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的报价分为两轮,每60分钟为一轮,每轮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应低于或等于上一次报价;供应商如在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报价,则不能参与第二轮报价;报价过程中系统不再显示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情况。
        • (三)网上竞价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 超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报价的;
          2. 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3. 报价内容未实质响应需求的;
          4.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 无法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售后服务要求的;
          6. 与其他报价供应商mac地址一致的;
          7. 与其他报价供应商ip地址一致的;
          8. 出现竞价公告中规定的其他导致报价无效的情形。
        • (四)参与网上竞价采购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如少于2家,则网上竞价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人修改需求后,重新发布竞价公告,若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仍少于2家,系统将选择两次竞价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两次竞价均无供应商报价,则采购人可直接以不高于竞价公告的最高限价向符合需求的供应商直接购买,并将结果录入系统,在网上公示。
        • (五)网上竞价采购活动结束后,系统将根据报价情况,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列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采购人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认成交供应商,如采购人在二个工作日内未确认成交供应商,系统将自动选择报价最低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发布结果公告。
        • (六)当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地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采购。采购人改变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当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时,采购人可以向所属地财政部门申请选择次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网上竞价采购,同时按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规定追究原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 (七)在网上竞价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而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上操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严重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原因(如网络故障、软硬件故障等)而导致网上竞价过程不能正常进行时,所属地财政部门有权延迟、重新开始或终止采购活动。
        •  
        •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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