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北互通连接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安北互通连接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18】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城投集团承担,招标人为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城区。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7725.99平方米,道路总长2.08km,道路标准宽20m,道路行车速度为40km/h,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未包含燃气工程。2.3招标范围和内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监理费暂按63974522元作为计算依据,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审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012127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安北互通连接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18】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城投集团承担,招标人为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城区。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7725.99平方米,道路总长2.08km,道路标准宽20m,道路行车速度为40km/h,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未包含燃气工程。2.3招标范围和内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监理费暂按63974522元作为计算依据,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审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012127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本招标项目福安北互通连接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18】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城投集团承担,招标人为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城区。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7725.99平方米,道路总长2.08km,道路标准宽20m,道路行车速度为40km/h,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未包含燃气工程。2.3招标范围和内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监理费暂按63974522元作为计算依据,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审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012127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城区。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7725.99平方米,道路总长2.08km,道路标准宽20m,道路行车速度为40km/h,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未包含燃气工程。2.3招标范围和内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监理费暂按63974522元作为计算依据,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审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012127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城区。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7725.99平方米,道路总长2.08km,道路标准宽20m,道路行车速度为40km/h,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未包含燃气工程。2.3招标范围和内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监理费暂按63974522元作为计算依据,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审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012127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7725.99平方米,道路总长2.08km,道路标准宽20m,道路行车速度为40km/h,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未包含燃气工程。2.3招标范围和内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监理费暂按63974522元作为计算依据,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审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012127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监理费暂按63974522元作为计算依据,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审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012127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监理费暂按63974522元作为计算依据,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审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012127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012127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2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012127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