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经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招核[2016] 73号核准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已确定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根据其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10.7.1条款约定: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桂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设备采购(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DFHU-DL-20180799)。欢迎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招 标 人: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桂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设备采购(第二次)
3、招标编号: DFHU-DL-20180799
4、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投标上限价 |
第一标段:工艺设备及配件 | 人民币763.31万元 |
第二标段:膜生物反应器系统 | 人民币919.15万元 |
第三标段:自控及电气系统 | 人民币433.05万元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2、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只能投一个标段,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4、不接受近两年来在有过环保、质量、安全事故,或被环保、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禁止投标或参加政府采购的单位投标。
5、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43050170613600000110-0378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43050170613600000110-0379
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43050170613600000110-0380
(注意:账号中间的横杠是数字键盘上的减号,前后无空格,一定要输入,否则保证金转不进)
注:(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X项目、第X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第X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9 年1 月9 日下午16:00前从各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
(3)中标单位凭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及所交履约保证金退取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年12 月20 日9:00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 年1 月10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74 室,第 十一 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4448871。
十、招标人需补充的条款
1、因本项目属于分包项目,中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须提供设备原生产厂家对招标人开具的原始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2、因本项目属于分包项目,招标人参照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收取中标人的总承包服务费。
中标人负责供应设备的现场指导,设备调试的配套费(联合调试)运作费用,由各承包人负责,费用标准不超过中标价的5%。具体标准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收取方式为在应付款中分期扣回。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设备价、总承包服务费及联合调试费。
3、因本项目属于分包项目,付款方式参照原总施工合同。
按总合同价金额 6:2:2 分三年度予以支付:
贷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合同金额款的80%;
竣工验收两年后在扣除质保金后的剩余项支付完毕。
质保金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甲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明、中标人出具的相应金额的财务收据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质保金。
4、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量当期为1万吨/天,其中有2000吨为食品工业园生产污水(工业园主要以食品家工为主,另有两家制药企业),设备必须要满足要求。
以上补充条款投标人须逐条响应承诺,除投标文件中须另备一份在开标时单独提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桂阳县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桂阳污水处理厂项目部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3975537338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8号德思勤城市广场A8栋409房
联 系人:谭磊 周敏 传 真:hnzbxx@qq.com
联系电话:0731-89915516 15802553082 邮 编: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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