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城金缸城至曲溪连接道路工程(二标段)施工

地区:湖北 宜昌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绿化
发布时间
2019-07-09

一、招标项目秭归县城金缸城至曲溪连接道路工程已由秭发改审批[2017]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楚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金缸城至曲溪连接路起点接明珠大道,终点接滨湖路,该道路工程长5.019公里,宽3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全线分A段和B段两个部分。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

二标段工程名称:秭归县城金缸城至曲溪连接道路工程(二标段),二标段即B段,线路起点为A段一标段终点,终点接滨湖路,线路长2.958公里,双向六车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燃气、照明、防洪、电力通信、绿化景观等市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

3、工期要求:二标段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且达到省级优质工程(楚天杯奖)。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4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须提供拟派本项目所有的现场管理人员近3个月(2019年4-2019年6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1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或公路工程(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或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需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评委将不予采信。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0、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的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或投标人近两年(2016年、2017年)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核查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应及时在有关系统中完善相关手续。

注:一个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同时中标两个标段,放弃中标价低的标段。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710日至2019年715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6930分。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本项目出席开标会的人员要求为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企业负责人携带其工作职责分工红头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负责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负责人若为非法定代表人)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71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

招标人:秭归县楚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秭归县金缸城新区

联系人:孙婷

  话:139976932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101室

联系人:朱盛林

  话:1776425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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