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辛屯村48#、49#、50#、51#住宅楼建设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交易进场编号:FC-GC-20230316-01-01
1.2项目名称: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辛屯村48#、49#、50#、51#住宅楼建设工程项目
1.3标段名称: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控制价:4607.401378万元。
1.6项目概况: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辛屯村48#、49#、50#、51#住宅楼建设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2732平方米,拟建设1+6层住宅楼4栋,建筑面积20433.87平方米(其中地上20433.87平方米,地下0平方米)。
1.7工期:365日历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
3.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3.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 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2023年04月29日至2023年05月09日。
六、本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3234689
地址:肥城市景苑小区北沿街
邮编:271600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九、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信息: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辛屯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宋主任
电话:0538-3320289
地址: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辛屯村
9.2招标代理机构:众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3234689
地址:肥城市景苑小区北沿街
邮箱: sdzc053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