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投诉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7、18。供应商在线质疑投诉渠道见: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ca19a7a-aa2d-4cca-a191-a5edf3bf69f8 。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东阳市范围内增加浙商银行金华分行东阳支行作为线下合作银行。
浙商银行金华东阳支行联系人:倪姚波
联系电话:13750943108 0579-8622298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