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劝导服务项目【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浙江 绍兴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0-03-16
招标代理
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CZX2020004

二、在线投标响应

三、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及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劝导服务项目

1项

见采购需求

130万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保安服务行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公告2020-3-16至2020-3-22。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报名联系电话:0575-86761778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4.本项目投标人仍需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2020-04-07  09:00:00时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2020-04-07  09:00:00时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标室(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602室)(允许采用邮寄递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现场提交的:每家投标人经办人人数不得超过1人,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递交完成后,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邮寄递交的:原则上采用EMS邮寄,不接受到付邮件,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梁先生);联系方式:13858460780;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602室。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考虑邮寄途中备份投标文件丢失、破损等情形,因上述原因引起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4-07  09:00:00时在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602室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三、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四、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新昌县南岩路189号

联系人:裘先生           电话:0575-8662400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575-867617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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