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土门路延伸段市政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18]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1建设地点:
2.2项目概况:
2.3本次招标的范围:
2.4本项目的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上传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0月25日。
10、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
联 系 人:马丹丹
联系电话:0717-6368080、1587251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