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新河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东 汕头市
类型
EPC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8-17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汕头市新河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07-2021-01255

项目编号:STLY21-A008

项目名称:汕头市新河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80,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新河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380,2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汕头市新河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1(项)详见采购文件3380200.00-3216035.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新河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施工单位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工程设计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人员

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一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以具备水利水电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6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404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7幢嘉华大厦14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觉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并遵循以下几点: 1、各潜在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须戴好口罩,测量体温,服从交易中心管理; 2、广东省外来汕人员应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同时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如实填写信息。进入开标现场时,出示粤康码“绿码”给工作人员查阅; 3、建议各潜在投标人妥善安排,投标时授权委托人如有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应将授权委托人给予更换,以利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楼5楼

联系方式:0754-88839443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濠江区濠江区logandefault

联系方式:13068998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明

电 话:13068998933

汕头市联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7日

相关附件:
汕头市新河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项目公告.docx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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