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MBEC-Z-2015-081
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加固改造涉铁工程JQGSA标架板机(50T)(下称招标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议)标。
包件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使用地点 |
签约单位 |
付款方式 |
JBJ-01 |
架板机 (含运板车) |
50T |
4 |
台 |
2016.4.15 |
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加固改造涉铁工程JQGSA标 |
同交货地点 |
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加固改造涉铁工程JQGSA标 |
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 |
2.1招(议)标文件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 24日--2015年11月 29日17:30前,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到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加固改造涉铁工程JQGSA标项目部领取招(议)标文件。地址: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2号。如需电子版请自带存储设备。
2.2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议)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 2015年 11 月 30 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招标人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2.3澄清:对2015年 11 月 30 日12:00前电传给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加固改造涉铁工程JQGSA标项目部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15年 12 月 1 日12:00前在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网站上(www.ztmbec.com――产品与业务――招标采购)予以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1投标人应当是国内注册生产本次投标设备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3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3.5投标设备制造厂必须具备该设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制造、安装资质,投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及使用的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6投标设备制造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7投标设备制造厂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1投标文件递交:于2015年 12 月 8 日8: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特1号大桥宾馆二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5.1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8 日10:00时。
5.2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莲花湖路特1号大桥宾馆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 标 人:中铁大桥局武汉桥梁特种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 毅 18971003210
技 术 顾 问: 娄 松 18971002406
电 子 邮 件: 104425845@qq.com
招 标 组 织: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38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27-84596569
传 真:027-84596039
网 址:http://www.ztmbec.com(产品与业务--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