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19-03-20
项目业主
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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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目的 龙塘河截污工程(三期)项目经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准建设,立项编号为:清发改资环[2013]5号、清发改行审[2018] 80号文,招标人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通过评审选定勘察设计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龙塘河截污工程(三期)。 2.2工程地点:清远市银盏片区龙塘河沿线 2.3工程规模:沿X405县道(Y201)、银盏片区龙塘河沿岸新建DN600~DN1000截污管5.4km、污水提升泵站(2万吨/天)1座及河堤岸整治2.5km。 三、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招标类型和范围:地质勘察、地下既有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报审报建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不含涉铁工程。 五、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费为1856947元(其中勘察费为462919元,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为1394028元)。 六、投标合格条件 6.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6.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6.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6.4投标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为2家。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需签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且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6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理人时,还需提供各成员共同授权的授权委托书) 6.7 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记录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并根据各自分工查询,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6.8 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6.1至6.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7.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3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一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3)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及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3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 (1)银行保函时,开标时递交原件。 (2)银行转账时,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在开标时需递交转账凭证原件核对。 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九、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63769 地 址: 清远市新城鹿鸣路八号之9七楼 十三、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五、联系办法: 1、招标人: 名称: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地址: 清远市新城鹿鸣路八号之9七楼 联系人:欧生 联系电话:0763-3363769*821 传真:0763-336376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连江路建北大厦二楼208室 联系人:龙生 联系电话:0763-3666985 招标单位: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剑荣 联系电话:0763-3363769*821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小龙 联系电话:18128167530 日期:2019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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