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0+016.452-K1+150)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第二次)

地区:广东 广州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2-03-16
项目业主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
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0+016.452-K1+150)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第二次)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0+016.452-K1+150)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第二次)
  • 项目编号:JG2022-1110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3月16日 0时0分~2022年4月7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7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79.681208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具有以下①、②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且在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招标主要内容:(1)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范围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以投标人全资控股子公司名义的资质、授权、承接的项目业绩及人员均视为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但须提供投标人与全子控股子公司关系的相关证明资料。 (4)近二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3.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的社会保险(以加盖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社保证明文件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单位人员。 3.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且应明确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可以监测单位或者检测为主办方,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第3条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投标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3.7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的社会保险(以加盖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社保证明文件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单位人员。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4月7日 10时30分 - 2022年4月7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16日 0时0分 - 2022年4月7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4月7日 10时15分 - 2022年4月7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江工
  • 代理联系人:肖工
  • 联系方式:020-31959570
  • 代理联系方式:020-8667356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306420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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