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桶采购

地区:湖北 宜昌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18-09-19
项目业主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秭归县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塑料垃圾桶7165个、不锈钢垃圾桶360个、景观垃圾桶126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塑料制品或环卫设备制造或销售;

②投标人若有委托代理人,则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17时30分至2018年9月30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9时00分。(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大厅);(2)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 2018年9月19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联系人:章建松

联系电话:15919458918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卢周

联系电话:15997564270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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