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禹-梧州临港经济区(南北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地区:广西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19-09-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临港经济区(南北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工程已由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藤发改投资[2019]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梧州临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行专项债券、上级财政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梧州临港经济区中部偏南区域
建设规模:梧州临港经济区(南北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共改造户数为668户,涉及人口2909人,建设共改造户数为2108套,住宅楼层高2.9米,总建筑面积350881.32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小学、幼儿园、广场、地下室等),住宅建筑面积249514.45平方米,地下室面积78533.33平方米,架空层面积7434.65平方米。项目配套建设小区内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室外给排水、室外供电、消防等设施工程。(具体见概念性方案设计)。
合同估算价:95219.2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09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
2.2招标范围:梧州临港经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三通一平”、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总平及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以及部分配套的红线外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用地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勘察设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费、工程建设监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城市基础设施费等)以及预备费的投资进行估算。
2.3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9年9月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为2019年9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核验或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74-3886535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梧州临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神冠豪都b1栋2006房
邮编:543000邮编:543000
联系人:邱女士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774-7182330电话:0774-3835018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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