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和平路(新华路-桂林路)工程建设项目【(金港大道-桂林路)段】施工

地区:广西 贵港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绿化
发布时间
2018-09-13
项目业主
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贵港市和平路(新华路-桂林路)工程建设项目

(金港大道-桂林路)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和平路(新华路-桂林路)工程建设项目【(金港大道-桂林路)段】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贵港市和平路(新华路-桂林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贵港市和平路(新华路-桂林路)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及资金来源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12】161号、贵发改投资【2017】4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xxht招(2018)第6号

项目名称:贵港市和平路(新华路-桂林路)工程建设项目【(金港大道-桂林路)段】

建设地点:贵港市和平路(金港大道—桂林路段)

建设规模:建设道路长1650米,宽42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土石方、给排水工程、沿线设施及绿化工程、路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渠道工程、供电管沟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6265.00万元

要求工期:450日历天,定额工期45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沿线设施及绿化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渠道工程、供电管沟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工程测量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等类型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0日18时00分前,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gxgghy/login.aspx?type=2)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8年09月14日至2018年09月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gxgghy/login.aspx?type=2)交纳标书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5.2标书费每个投标人收取25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应通过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09日9时0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并将相同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当地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工程进度款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审定按贵政办【2014】3号文及贵政办发【2016】32号规定执行,工程进度款的申请须附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及监理单位加盖公章的完整的质保资料,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贵港市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及工程变更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贵港市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70%;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结算审核按贵政办【2014】3号文及贵政办发【2016】32号规定执行,由贵港市审计部门审定,审定的工程价款超出合同价款部分,下浮一定比例结算。单个项目超出200万元及以下的,下浮8%。在此基础上,以1至100万元为一个等级,每增加一个等级,下浮率提高1个百分点,下浮率最高不超过16%。工程款支付至审定后工程总价款的97%,剩余的3%预留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在扣除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费用及扣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各种费用、违约金及赔偿款(如有)后,将剩余的保修金退还给承包人。施工单位必须就核准的工程进度款提供工程所在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2、注意事项

12.1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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