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高标准农田暨农业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一期)招标

地区:云南 普洱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3-11-21
项目业主
江城农业产业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江城县高标准农田暨农业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概况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招标项目名称:江城县高标准农田暨农业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2895ec64-eb6b-4d23-a89c-10219dfc9b33
资金来源:国资21.0%自筹%贷款79.0%外资%2895ec64-eb6b-4d23-a89c-10219dfc9b33
建设规模:25231.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392.04万元)2895ec64-eb6b-4d23-a89c-10219dfc9b3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农林工程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11-21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9-3722594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期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2、本项目招标公告期:2023年11月21日08:00时至2023年11月27日18:00时,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江城农业产业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王文辉
办公电话:1808894070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李春瑞
办公电话:18388229602移动电话:1838822960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800202300512001001
标段名称:江城县高标准农田暨农业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11-27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2009:00
开标地点:江城开标室2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21.96866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江城县高标准农田暨农业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一期)的监理服务。建设内容:种植示范基地打造、2019-2020年度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1)种植示范基地打造涉及流转土地11833.92亩(其他园地2945.76亩(国有),耕地8888.16亩(集体)),并在流转土地上实施种植示范基地改造工程。(2)2019-2020年度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整治工程,高标准农田规模为39382.00亩,土地整治建设规模为912.7965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2-20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承诺书.pdf2023-11-2015:12:23
2招标公告2.pdf2023-11-2016:56:2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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