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部物流枢纽基地绿化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东部物流枢纽基地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开审批字【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昌盛街、兴盛街、市府路绿化提升,以及门户构架两处。2.1.2、计划工期:30日历天。2.1.3、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终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标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签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标活动的行为。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上的专业名称必须有“园林”或“绿化”字样,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3000:00至2023-12-06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同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1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同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上传投标文件(pd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创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街1号地址: | 石家庄市天洲国际中心1206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杨科长 | 联系人: | 王征、张钧辉 | 电话: | 0311-86592009 | 电话: | 0311-8562583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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