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地区:云南 红河州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3-12-01
项目业主
元阳县元胜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元阳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概况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招标项目名称:元阳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6acf98e-3883-4047-8b65-ce9d2a2df3cb
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26acf98e-3883-4047-8b65-ce9d2a2df3cb
建设规模: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13套,新建总建筑面积18383.46平方米,分两地块建设,总用地面积5309.55平方米。地块一用地面积5071.75平方米,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3套建筑面积17337.14平方米,室外道路面积765.83平方米,硬质面积965.36平方米,挡土墙1472立方米,机动车停车位90个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地块二用地面积237.8平方米,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套,建筑面积1046.32平方米,硬质面积763.8平方米,挡土墙300立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5个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26acf98e-3883-4047-8b65-ce9d2a2df3c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12-01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3067538
备注:
建设单位:元阳县元胜市政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张高
办公电话:1519884858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俊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李顺元
办公电话:15908805784移动电话:1590880578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00202300928001001
标段名称:元阳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12-07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2509:00
开标地点:元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8013.96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13套,新建总建筑面积18383.46平方米,分两地块建设,总用地面积5309.55平方米。地块一用地面积5071.75平方米,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3套建筑面积17337.14平方米,室外道路面积765.83平方米,硬质面积965.36平方米,挡土墙1472立方米,机动车停车位90个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地块二用地面积237.8平方米,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套,建筑面积1046.32平方米,硬质面积763.8平方米,挡土墙300立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5个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需注册于设计企业);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需注册于施工企业)。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项及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招标人意见反馈表或招标人证明材料);(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项及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的任意一项。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2-25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11-3011:01:0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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