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市分行营业用房项目

地区:福建 泉州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3-12-04
项目业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市分行营业用房项目已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发银复〔2021〕17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市分行,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市分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975.7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市分行营业用房项目,招标内容:包含1~4层装修工程、数据中心机房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机房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13034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4日08时00分2023年12月09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3年12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泉建筑〔2021〕48号);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52710152200001448;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00000814050101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市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树汤路19号,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872718,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975001172@qq.com

电话:0591-87679372、0591-87679352,传真:0591-87610660

联系人:杨晖、丁海华、林春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0595-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a幢市政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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