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预算金额:
6、最高限价:
7、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允许中标后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2、地点:
3、方式: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自行办理ca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已办理ca的投标人,登陆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湖北ca”,在“巴东专区”,点选本项目“我要下载”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3、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3.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
3.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3.3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投标人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图区域进入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http://122.189.254.42:9999/badong进入巴东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投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到我县商业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3.4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4.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相关人员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湖北健康码“红码”、“黄码”或体温超过37.3°c人员均不得进入,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有序排队等待,不扎堆、不聚集,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