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城县农村供水灾后重建工程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临城县农村供水灾后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城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临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1)临城县赵庄乡19个村、郝庄镇10个村、临城镇4个村。(2)项目规模:重建大口井18座,维修加固大口井4座大口井清淤2座,重建截潜流19座,维修加固截潜流1座,截潜流清淤2座,重建蓄水池8座,维修蓄水池3座,蓄水池清淤2座,重建护井坝11座,机械预付费水表4287块,球阀4287个水龙头、立杆3887套,更换紫外线消毒设备47套,铺设管道437.391km,重建泵房1座、配套水泵6套。(3)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3.1 本
3.1.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副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拟派驻本工程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注: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投标文件施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2 00:00:00至2024-01-2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或“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关项目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招标人: | 临城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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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贞民 | 联系人: | 闫亚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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