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公安局水毁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公安局水毁恢复重建项目已由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望都县行政审批局以望发改审字【2023】141号、望行审招核字【202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望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望都县公安局水毁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望都县(局机关、望都镇派出所、寺庄镇派出所、中韩庄镇派出所及辖区内高速检查站、赵庄镇派出所、贾村镇派出所、黑堡乡派出所、固店镇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以及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南堽子中队、西提中队、车管所)。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水毁恢复重建望都县公安局办公楼内墙粉刷、外墙修补、屋顶彩钢、玻璃幕墙换新、围墙拆除重建等;看守所和拘留所内墙粉刷、屋顶彩钢、地面硬化、监区墙体恢复、监区围墙粉刷、金属防护栅栏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南堽子中队、西堤中队、车管所内外墙粉刷、屋顶彩钢、门窗更换、地面硬化等;基层派出所内外墙粉刷、屋顶彩钢、门窗更换、厕所改造重建等;高速检查站外墙粉刷、安全岛修复、更换钢柱、护栏、线路等。工程质量:合格。计划工期:80日历天。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最高限价:5885257.83元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后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10:00至2024-01-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望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鸥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望都县 | 地址: | 保定市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刘伟光(质疑联系人) | 联系人: | 王辉 | 电话: | 15030200808(质疑联系电话) | 电话: | 0312-212109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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