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设计

地区:江苏
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1-25
项目业主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4-01-25 16:36:06 来源:苏州6.0交易系统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原文链接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4] 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起葑门安利桥堍、西至人民路三元坊口

    2.2建设规模:十全街全长2004米,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照明工程、景观工程、架空线整治工程、建筑立面工程、管线综合等。(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42605001001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设计十全街片区综合更新提升工程设计358.0045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 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包括各项报批报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专项方案咨询服务等服务工作,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照明工程、景观工程、架空线整治工程、建筑立面工程、管线综合等。 (五)设计周期: 45 日历天。 (六)备注: 1、投标申请事宜须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项目设计补偿费:中标单位不补偿,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单位各给予0.1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5、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八)建筑立面工程所设计的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292.86 平方米。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25日00:002024年01月31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1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人民路1430号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1号世纪金融大厦907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金工联 系 人:潘晓、宋羽
电 话:0512-67700617电 话:0512-68660989
传 真:传 真:/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8502684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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