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智慧交通”一期建设项目(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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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楚雄州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2-23
项目业主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
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南华县“智慧交通”一期建设项目(epc+o)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一)交通合成作战指挥中心。一是建立可视化调度指挥平台;二是建立智慧交通综合管控平台;三是可对前端视频数据进行存储;四是可实现绿波带,在特殊情况下,如警卫任务、消防、救护等,由指挥中心按预定的路线,依次将各路口调为指定绿灯,保证车队安全快速通过,有效节约警力;五是可实现对嫌疑车辆的追踪和分析。(二)道路交通信号灯。一是对现有15个道路交通信号灯路口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在福泰路口、收费站交叉口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2座;三是在交通信号灯路口安装电子警察71套。(三)违停、礼让行人、压实线、卡口抓拍等设备。一是主要用于抓拍闯红灯、压实线、逆行、不按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在县城区安装卡口抓拍67套,礼让行人抓拍3套,单点测速设备2套,弯道压线抓拍1套,户外信息发布屏1块,违停抓拍58套。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2-23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南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0878-722213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办人: 周工
办公电话:0878-7226129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马工
办公电话:18787897300移动电话:1878789730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300202400098001001
标段名称:南华县“智慧交通”一期建设项目(epc+o)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2-2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3-18 08:30
开标地点:南华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256.5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一)交通合成作战指挥中心。一是建立可视化调度指挥平台;二是建立智慧交通综合管控平台;三是可对前端视频数据进行存储;四是可实现绿波带,在特殊情况下,如警卫任务、消防、救护等,由指挥中心按预定的路线,依次将各路口调为指定绿灯,保证车队安全快速通过,有效节约警力;五是可实现对嫌疑车辆的追踪和分析。(二)道路交通信号灯。一是对现有15个道路交通信号灯路口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在福泰路口、收费站交叉口新建道路交通信号灯2座;三是在交通信号灯路口安装电子警察71套。(三)违停、礼让行人、压实线、卡口抓拍等设备。一是主要用于抓拍闯红灯、压实线、逆行、不按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在县城区安装卡口抓拍67套,礼让行人抓拍3套,单点测速设备2套,弯道压线抓拍1套,户外信息发布屏1块,违停抓拍58套。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运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的运营能力,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项目负责人资格: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包括市政公用工程、道桥、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4.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1)交通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2)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3)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4.2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1)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工程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必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2)拟派驻现场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并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的社保缴费证明,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并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提供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其他:1.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2.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基本银行账户开户时间不足一年或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取得资质证书(时间以安全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信誉要求:3.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3.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开具保函),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3.6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3.7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18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2-22 11:09:5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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