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市排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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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绥化市
类型
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2-23
项目业主
明水县供排水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市排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zb[2024]007/sz1211g2402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市排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设计已由明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审批[2023]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明水县供排水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市排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明水县城区内;

2.3 建设规模: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道长度4163米,污水检查井92座;新建dn600-dn1000雨水管道长度2448米,dn300雨水连接管 3066米,雨水口491个,雨水检查井41座,八字式出水口2座,改造八字式出水口19座,污水泵站2座;拆除雨水口112个,dn300雨水连接管435米;

2.4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96.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4 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须提供承诺书);

注:上述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02231700分至20240301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6.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7.3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http://www.hljggzyjyw.org.cn);

10.信誉要求

10.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评标时,以网站截图及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10.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时,以网站截图及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明水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电话:0455-6221008

人:明水县供排水服务中心

   址:明水县明三公路北侧

人:佟先生

联系电话:0455-6212618

招标机构:哈尔滨市烁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东侧富德大厦1302室

   编:150000

人:麻女士

   话:0451-87616109、15663761536

电子邮件:shuotaozhaobiao@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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