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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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南通市
类型
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3-04
项目业主
如皋市碧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3-04 14:39:34 来源:南通市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工程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碧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南凌河以南,雪袁线以北。新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8万m3/d,其中生活污水规模3万m3/d,工业废水规模5万m3/d,新征总用地约6.8公顷;厂外配套转输污水泵站2座(恒发转输泵站6万m3/d,仁寿西路转输泵站1万m3/d);新建厂外配套管道总长约18km及排放口一座,并且将在厂外配套建设1.6万m3/d生态缓冲区。服务面积约42.3平方公里。本项目部分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2.1.3合同估算价:2118.69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探和设计工作。其中勘探包括初勘、详勘、物探、测量工作。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可能根据政策调整或业主需要只完成至初步设计阶段,后续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初步设计深度满足现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规定中标单位是否继续进行施工图设计最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本项目招标人后期会采购一家施工图审查优化单位,优化费用上限为300万元,优化费用计算方式为:xn%,a--表示设计优化咨询费用标准(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取值6%),--表示设计优化后节省的项目投资(含税)。n--表示优化设计取值系数:当20万元时,a 取固定值为10000元。当20万元< font="">100万元时,n取值为14。当 100万元< font="">500万元时,n 取值为10。当500万元< font="">1000万元时,n取值为8。当1000万元< font="">2000万元时,n取值为6。当2000万元>>>>< font="">时,n取值为4>该笔费用不超过300万元。该优化单位由招标人自行采购,费用由本项目中标单位支付,请中标单位在报价中考虑该笔费用。付款节点:施工图审查设计优化单位本项目中标单位招标人造价咨询单位确认优化成果签字后一个月内付至该笔费用的80%,优化成果实施完成后7日内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设计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拟选派勘察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

    3.4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201812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2万m3/d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厂(包括新建、扩建,提标改造项目)设计业绩;

    (1)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

    (2)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的要素(主要指涉及到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要素,下同)不一致,则以设计合同为准。

    (4)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反映本项目必要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4.2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3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需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6.2拟选派设计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6.3技术标二各项得分均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如为被联合体单位提供的不得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304日至20240325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3 25 0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如皋市碧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人:戴女士

       话:0513-699263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大司马路惠政新村a区                                                                       

    人:李洪霞                                              

       话:18921637230

    2024 03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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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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