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本级于洪区2023年房屋应急维修服务设计单位采购项目-补录(第1次)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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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沈阳市
类型
设计,造价咨询
分类
其他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2-26
招标代理
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本级于洪区2023年房屋应急维修服务设计单位采购项目-补录(第1次)征集公告 有效期:2024-02-26 至 2024-03-19
撰写单位:         撰写人:马勇
  
项目概况

于洪区2023年房屋应急维修服务设计单位采购项目-补录(第1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辽宁省纵达工程造价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本级委托,拟对于洪区2023年房屋应急维修服务设计单位采购项目-补录(第1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本级

2.联系人:张文源

3.联系方式:024-25321982

4.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于洪区2023年房屋应急维修服务设计单位采购项目-补录(第1次)

2.征集项目编号:k2101142024000002

3.征集项目简介:工程设计公司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 1.房屋应急维修服务单位的确定: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需要建筑类施工的项目,需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上报至区政府,经各部门、各单位所属主管区长同意,报请区主要领导批准的施工项目。 2.房屋应急维修服务单位金额的确定:(一)报请区政府同意后的施工项目,由区房产局安排房屋应急维修服务单位的勘察设计公司负责设计施工图及选取造价公司对施工项目进行工程预算造价;(二)施工项目预算造价结束后,如施工金额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可不进行预算审计,直接按预算造价金额执行;施工金额在5万以上(含5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由各使用单位报区财政局审计中心对工程预算进行审计,施工金额按审计后的金额执行;(三)设计、监理费用按工程结算审计后的金额取费;(四) 预算造价取费标准参照《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3]005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预算造价咨询费由使用单位与预算公司签订服务合同自行支付) 3.结算方式:各使用单位按“一事一议”原则与房屋应急维修服务单位(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预算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工程结束经财政局决算审计后予以结算。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品目计量单位所属行业预估采购数量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于洪区2023年房屋应急维修服务设计单位采购项目-补录于洪区2023年房屋应急维修服务设计单位采购项目-补录工程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1.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
1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本级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于洪区2023年房屋应急维修服务设计单位采购项目-补录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投标人具有丙级(含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2月26日 2024年03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1:59:59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在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拒绝接收邮寄的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文件。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制作:线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与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介质:u盘。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并进行包封。包装封皮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退回: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 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但出现异常,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规定解密时间30分钟(如有意外,以现场公布时间为准)

注:由于本项目经过首次框架协议采购未能征集到足够数量的供应商,因此现进行框架协议补充征集。已经成功入围的供应商无需再次参与本次框架协议补充征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纵达工程造价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浑南区新优街6-1号亚泰国际花园a2楼2-1-1

项目联系人:王晓锐

联系方式:18609824004;024-22791962


征集人: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本级

202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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