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地区:吉林 延边州
类型
EPC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3-04
项目业主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应急救援中心
招标代理
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延边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d2024-sg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延边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边州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及地方投资,出资比例为申请国债资金90%+地方投资10%,招标人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延边州下辖的敦化市、延吉市、龙井市、和龙市、图们市、汪清县、安图县林业局经营区内;

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拟新建林四级防火道路640.564公里,改造林四级防火道路146.814公里,路线总长787.378公里。路面宽度为3米,路基宽度4.5米,砂石路面。新建桥梁159座,共1772米;新建圆管涵549道,共2411米,新建盖板涵368道,共1119米;改造圆管涵153道,共932米,改造盖板涵13道,共77米;

3.计划工期:202441日至20241231日,共计274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详勘、定测、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服务、施工阶段的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征占用林地设计、工程建设所需所有材料的采购及保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1个标段,即fh01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设计和施工三类资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6日)完成过类似设计、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和施工能力: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仅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2)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在近三年(202111日至2024年3月26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321825234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3-2420008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1)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详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2)

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自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

3.招标文件每套售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转账备注需注明xx项目第x标段招标文件费)。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及开户银行如下:

开户名称: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营支行

   号:0790 1040 1101 5200 018365

4.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无误及招标文件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件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一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关键内容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发布。

2.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应急救援中心

   址:延吉市天池路2188号

邮政编码:133000

人:金云德

   话:182433301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朝阳街1001号三楼(大连海润楼上)

邮政编码:133000

人:夏炎

   话:0433-2420008

电子邮箱:3218252342@qq.com

                                                

                                               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3月4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牵头人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1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1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2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本人         (姓名)系      (联合体成员1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现共同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委托期限:  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联合体成员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1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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