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石嘴山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大武口、惠农治理区)工程质量检测

地区:宁夏 石嘴山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02-09
项目业主
石嘴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 年度石嘴山片区

(第一批)建设项目(大武口、惠农治理区)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 年度石嘴山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石嘴山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依托现有防洪工程体系,通过采取加固导洪堤、加固改造拦洪库、治理泄洪沟及排洪沟等措施,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包括大武口、惠农二个治理区。

大武口治理区:(1)治理泄洪沟2条,包括大枣沟、大武口沟,岸坡砌护1.86公里,配套建筑物2座。(2)新建大枣沟调洪池,主要为加高加固池堤,配套防汛道路、进出水建筑物、围栏等。(3)治理排洪沟道1条,为十二分沟,岸坡砌护3.76公里。

惠农治理区:(1)治理导洪堤3条,包括小浪子沟3#导洪堤、树龙沟导洪堤、葡萄泉子沟导洪堤,岸坡砌护0.23公里,加固护脚9公里,配套建筑物18座、防汛道路12.05公里。(2)治理泄洪沟6条,包括郑家沟、红果子沟、葫芦沟、正谊关沟、柳条沟南路、柳条沟中北路,岸坡砌护16.5公里,加固护脚5.04公里,清淤疏浚16公里,配套建筑物5座、防汛道路23.4公里。(3)新建西河桥调洪池,主要为加高加固池堤,配套防汛道路、进出水建筑物、围栏等。(4)治理排洪沟2条,包括三三支沟、第三排水沟(惠农段),岸坡砌护长度32.17公里,配套建筑维修改造35座、防汛道路30.01公里。

2.2 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惠农区

2.3 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出具检测报告。

2.4 服务期限: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工程质量检测标段。

工程质量检测一标段:检测范围包括施工一、二、三、十、十一标段。施工一标段:大枣沟新建穿路涵洞1座;大枣沟拦洪池砂坑扩整19万方。二标段:大武口沟(水文站至g110国道段左岸)左岸护坡砌护1.86km;大武口沟拦洪库橡胶坝改造,橡胶坝改液压活动坝1座。施工三标段:十二分沟沟道砌护1.88km。施工十标段:第三排水沟岸坡砌护32.17公里,建筑物改造35座。施工十一标段:第三排水沟新建沥青巡护道路26.6km。

工程质量检测二标段:检测范围包括施工四、五、六、七、八、九标段。四标段:小狼子沟3#导洪堤砌护0.23km,配套建筑物2座;郑家沟泄洪沟沟道单侧砌护6.92km,清淤疏浚5.24km,配套建筑物2座。五标段:三三支沟沟道拜顶路面硬化3.41km;红果子沟泄洪沟沟道单侧砌护0.54km;葫芦沟泄洪沟沟道单侧砌护4km,路面硬化2.67km。六标段:树龙沟南北导洪堤护脚加固7.25km,堤顶路面硬化5.95km,配套建筑物16座;葡萄泉子导洪堤护脚加固1.75km,堤顶路面硬化6.10km。施工七标段:新建拦洪池1座,建筑物3座,池顶路面硬化0.94km。施工八标段:正谊关沟泄洪沟沟道疏浚4.27km,岸坡砌护3.36km,路面硬化14.63km,建筑物1座。施工九标段:柳条沟南路泄洪沟沟道疏浚6.52km、岸坡砌护1.41km,巡护路面硬化6.11km;柳条沟中北路泄洪沟沟道岸坡砌护0.27km,建筑物维修加固2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甲级资质;岩土工程类、金  属结构类、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拟派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标段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9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 ,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 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 自动获取。2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 ”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  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 级更新至最新版本 。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 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纸质标,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即三馆一中心东侧、长庆东街与五岳路交界处)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纸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  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无。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岳路石嘴山科技信息中心三楼

联系人:李建军

 话:0952-381230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夏银川天源财汇中心c座十五楼招标四部

联系人:夏红娟、陈  

 话:0951-7829186  13639516582

 箱:26915694@qq邮箱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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