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山洪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单位为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宏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山洪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项目代码:2310-410381-04-01-703539)
2、项目编号:偃师工服招标(2024)0057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23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偃师区山洪沟治理工程共涉及山洪沟8条,分别为来定河、稻田河、车李沟、洪江寺河、温窑沟、肖窑沟、扒头沟及忠义沟,治理总长约44.57km。工程主要治理措施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岸坡防护及阻水过路建筑物改建等,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6、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7、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后期服务等。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技术评审及主管部门批复。
9、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400000.00元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11、编制周期:25日历天
12、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3、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以来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9楼
联 系 人:齐女士
电 话:0379-67778810
代理机构:宏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中兴路楷林ifc-b座2107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7797758211
监管部门:偃师区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3849912937
2024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