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10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其他要求: (1)其他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分项负责人2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各1人。 注:如职称证书不分专业,可提供全套的职称审批的专家评定表或毕业证书。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10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1人,须由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担任。(需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进行明确) (2)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宿州市住建委列入宿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第(5)以宿州市住建委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