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安中学 (国福校区) 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零星预算、结算审核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mcg2024007-1
项目名称:延安中学 (国福校区) 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零星预算、结算审核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89.8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8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1 | 1-1 | 延安中学 (国福校区) 基坑监测 | 1批 | 898300 | 9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 | 2-1 | 延安中学(国福校区)零星预算、结算审核 | 1批 | 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的50%计取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将可能被拒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 | 鉴于2024年年初,绝大部分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潜在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因此,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将可能被拒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 | 鉴于2024年年初,绝大部分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潜在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因此,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证明材料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网页截图为准。采购包2: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2提供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工程造价备案的网页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前往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 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线上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包1标书售价200元/份,采购包2标书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2采购包2:延安中学(国福校区)零星预算、结算审核以“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的50%计取”作为最高限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延安中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学院前巷2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59187603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大厦十层01单元
联系方式:林丽银、陈玉琳、颜阔荣、王璐婷0591-87801383、13328215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5918760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