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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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杭州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3-30
项目业主
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下称“本项目”),已列入余政发〔2024〕11号建设业主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杭州市余杭区。

本项目起点位于彭余线与235国道交叉口,路线由北向南依次与舟沈线、中心大道、胜义路、科技大道、通北路平交,终点位于彭余线与太炎路交叉口,路线全长4.6km,采用双向四车道城镇化地区二级公路标准,路基标准宽度27m,设计速度60km/h。本项目总投资约11.6亿。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含报告表文件编制、勘测、评审、配合报批,取得批复(或批复)文件等内容)。按照本项目实施进度及节点工程开工要求,及时办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工程建设的需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相关报批工作。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告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送审稿;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全部内容的批复文件日止。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412103000秒,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1950-1号

联系人:祝孟龙

 话:0571-88729292

 

标代理: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a座6楼

人:莫鹏强

   话:15267124647

   箱:506509174@qq.com

招标人:杭州余杭区交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329


公告.pdf
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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