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六合乡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EPC)

收藏
地区:云南 大理州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2
项目业主
鹤庆县六合彝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鹤庆县六合乡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epc)
资金来源:国资 62.0% 自筹 38.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建设育肥牛舍一栋6355.95平方米,干粪棚一栋1831.89平方米,母牛舍一栋5341.23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4-22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4133675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鹤庆县六合彝族乡人民政府经办人:高浩楠
办公电话:0872-436001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何桂至
办公电话:15025170086移动电话:1502517008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900202400213001001
标段名称:鹤庆县六合乡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4-3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14 08:30
开标地点:鹤庆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建设育肥牛舍一栋6355.95平方米,干粪棚一栋1831.89平方米,母牛舍一栋5341.23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1000.00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各标段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投标确认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1.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 1.1 设计: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具备上述设计(1)或(2)任一资质。 1.2 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需提供近3年(2020-2022年)财务报表的扫描件。在要求的年份内成立的,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新成立的企业不需提供但应提供相关说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其他:1.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需查询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各标段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投标确认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4-19 16:40:3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