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隧道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以上资质;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1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2供应商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或以上,信用评价结果优先引用其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2023年度)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2)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3)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4)交通运输部以及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均没有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1)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2)发现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3)发现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4)发现有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按d级对待。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厅或贵州省公路局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竞标(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施工竞标。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施工竞标;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施工竞标;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施工竞标。(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2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3 安全负责人:具有5 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 类。(6)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家;(2)询比采购公告3.1(1)(5)(6)款联合体总体满足即可,3.1(2)(4)、3.2款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询比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