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银鹿、彭家田、巴斯箐上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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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攀枝花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22
项目业主
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银鹿、彭家田、巴斯箐上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银鹿、彭家田、巴斯箐上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项目审、核或备案机关名)攀仁水〔202443 ()准建,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财政资金(来源),100%,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备招标条件,/施工进行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仁水〔202443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

2.1.2规模、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3.72km,新建堤防 11.61km其中:巴斯箐上段综合治理长度1.51km,起于仁和区前进镇阳光家园桥,止于前进镇仁和区污水处理厂下游 330m 处,新建堤防 1.88km(左岸堤防 0.93km,右岸堤防 0.95km),河道清淤疏浚 1.51km

2.1.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111日以来已完成的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完工验收相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0424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网址:http://ggzy.panzhihua.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时至时,在(详细地址)持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员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售价,退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交的截止(,下)202405220930分,投标截止时间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电子招标)在线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1(b) 截止(,下),点为

5.2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0812-2900270

真:/电子件:/

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宝兴南街140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人: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和苑路56号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号汇融广场c1803

编:617000 邮 编:610000

人:刘女士人:巫先生

电 话:0812-3862289 电 话: 028-86533383

真:/真:/

电子件:/电子邮件:/

址:/址:/

开户行:/开户银行:/

号:/:/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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