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经审核,拟引入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本项目招标人为黄山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hjagc2024g075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境内
2.5 建设内容: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车站工程、区间工程、轨道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综合监控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环境与设备监控、安防与门禁工程、通风及空调与供暖工程、给水及排水与消防工程、自动售检票工程、站内客运设备及站台门工程、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文旅赋能产品等。
具体建设内容以批复的设计文件为准。
2.6 建设规模:
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线路起于既有高铁黄山北站,终至黄山东大门综合服务中心东侧到达终点站谭家桥站,线路全长43.71km。共设车站8座,平均站间距6.18km。全线设黄山北站车辆段一座、预留谭家桥停车场一座。设控制中心1座,位于黄山北车辆基地内,与综合楼合建。
具体建设规模以批复的设计文件为准。
2.7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拟定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114902.00万元。
2.8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拟引入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合作期限为40年,其中建设期为42个月,建设期须完成土建施工与装修、轨道梁架设、设备安装、文旅赋能产品建设、单系统的调试及全线系统的联动调试、通车试运行等几个方面的工作。
2.9 项目资本金比例:20%。
2.10 招标范围
本项目由黄山市人民政府授权黄山市交通运输局为实施机构,实施机构负责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推进实施;授权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旅游集团”)和黄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建投”)为出资人代表参与本项目。黄山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的社会资本与黄山市交通运输局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标社会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招标文件约定,与黄山旅游集团、黄山建投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黄山旅游集团股权占比不高于20%,黄山建投股权占比不高于10%)。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黄山市交通运输局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授权范围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并接受实施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监管。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 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1)净资产规模不低于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出资金额15亿元;
(2)存款余额不低于项目资本金金额22亿元。
(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合并的以审计后合并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国家认可的金融机构或具有金融许可证的财务公司开具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内任意一日所有账户累计账户日终存款余额。)
3.3 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1)、(2)、(3)项资质: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至少包括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融资经验: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一个国内客运铁路或市域(郊)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业绩。(投融资项目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bot项目、tot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等投融资类,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招标文件获取、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内的成员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
4.2 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否。
5.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黄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181266936250
或者: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屯溪支行
账号:2210101021000637138041297
2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收款人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保险保函)方式的,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http://ggzy.huangshan.gov.cn/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4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
5.5 注意事项
5.5.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5.2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其办理所需业务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支付(或汇出),并将该费用支付(或汇出)凭证扫描件作为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5.3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5.5.4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5.5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开标室(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27号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
联系人:蒋主任 | 联系人:李工、季工 |
电话:13955954098 | 电话:15255605864、1590560900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0.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2351788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