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蓄洪工程
内荆河节制闸设备采购项目第2标段(重新招标第2次)
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第1号)
(招标编号:hbzx-201712sl-5550010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湖北省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蓄洪工程内荆河节制闸设备采购项目第2标段(重新招标第2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需各投标人提供以下原件: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启闭机设备制造厂家或拥有启闭机设备制造资质的公司;
2.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含大型及以上移动式启闭机);
3.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国内大型及以上移动式启闭机制造业绩,近3年至少有1个启闭机制造项目证明其履约良好的用户证明;
4.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下同)无亏损,提供会计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5.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没有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即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附表:
投标人名称
|
(单位名称盖章)
|
序号
|
原件审查记录
|
*营业执照副本(或全本)
|
编号:
|
|
|
*资质证书
|
|
|
|
*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
|
|
|
|
业
绩
|
*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国内大型及以上移动式启闭机制造业绩,近3年至少有1个启闭机制造项目证明其履约良好的用户证明
|
|
|
|
财务
|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下同)无亏损,提供会计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
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
|
|
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
|
|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
|
|
信誉
|
*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下同)没有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即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
|
|
|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原件
|
|
|
|
|
审查结论
|
审 查 人:
年 月 日
|
投标人盖章:
|
(1)本表由投标人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并随同原件一起提交,无需放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应与本表内容、份数一致;原件审查记录、审查结论由审查人填写,其余由投标人填写;所有原件均应归类放入封装袋中,并将本表1份粘贴在封装袋封面上,本表1份装入封装袋中以便原件审查。
(2)本表投标人填写的内容必须与提供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材料。带*号为必要资格条件或响应性评审需要的原件,如不提供原件或不满足资格条件及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2018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