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二)
招标编号:hbzx-201609fj-541003001
各投标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化生实验楼通风设备采购项目关于样品递交澄清如下:
一、投标人样品的运输及进入武汉市和学校周边请遵循武汉市相关交通管理规定。外来车辆进出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只能从南湖校区北门进出(临雄楚大道);
二、样品递交的具体地点为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体育中心体育馆北门外通道,具体位置如下:
三、投标人所投货物样品于2017年10月31日10时00分前自行运抵招标人指定的接收和布置样品的地点。投标人样品运抵进场,需在现场填写进场签到表。
2017年10月31日10时00分后运抵的样品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四、开标后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场地自行安装、调试、保管。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1月1日9时30分前将样品安装、调试完毕,并明确标识样品操作流程,以便专家自行演示。如因标识的操作流程不清楚而导致演示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7年11月1日9时30分接收安装好的样品并清理人员退场。
评标时所有投标人必须离开样品现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对样品进行评审,如有投标单位干扰评标,按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提供样品存放的场所及电源,投标人需自行准备接电设备和能覆盖样品全部范围的防雨油布。样品安装、调试需由投标人在规范和安全的程序下进行,因违规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需对提供的样品保密和存放安全自行负责,直至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擅自取回样品,否则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此引起的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移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存放,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三日内由投标人自行拆移,样品离场时需填写样品离场登记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逾期未拆移的所有样品。
七、投标人提供样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武汉理工大学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珞狮路122号地址:武汉市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14楼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人:陈工
电话:027-87651491电话:027-87305510 13971406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