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农村公路工程 167.39km、农业综合推广服务平台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新建废弃物收集站一座及附属设备设施采购和安装。标段划分:1个标段。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质保期阶段的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6 00:00:00 至 2024-05-10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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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260号 | 地址: |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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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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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宪策 | 联系人: | 王国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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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2-5808883 | 电话: | 0312-3232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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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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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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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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